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5 年 3 月
开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
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为准)。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37 层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人:宋琦
联系电话:0755-8282598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
(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1 日,即在 2025 年 4 月 1 日下午交
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
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或认
可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
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
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
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
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该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
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
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
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该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
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
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
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
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
可为准。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17:00 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
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
注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即:
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
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计票
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
期(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
程予以公证。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
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
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
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
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
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
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
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
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
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既进行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的,则以送达的
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2)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
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
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
若多次授权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
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授权无效,
不计入有效票。
(3)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授权的,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
意见的,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
的,即视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
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
表决权。
(4)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
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六、决议生效条件
(含二分之一)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
会议,会议有效召开;在此基础上,《关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应当由前述
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通过方为有效。
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
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
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
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联系人:宋琦
联系电话:0755-82825983
网址:www.phfund.com.cn
联系人:向开罗
联系电话:010-65543888 转 8823
九、重要提示
表决票。
(www.phfund.com.cn) 、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免长途话费)咨询。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午开市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上午 10:30 期间停牌,10:30 后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
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关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关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
案》
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
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整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具体说明见附件二《关于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的修改,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更新。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二:《关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
案的说明》
一、声明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
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的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
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方可召开,且《关于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需
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
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
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调整方案要点
基金合同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一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部分 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前言 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 60、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
部分 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释义 1 乘以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
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
减去 1 乘以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
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第九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当事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人及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权利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 号 号兴业银行大厦
义务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八部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 3、在符合以下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基
分 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0.10%以上,方可进行收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
基金 益分配; 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的收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 (1)本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相对标的指
益与 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 数的超额收益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
分配 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于 0 元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超额收
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 益率计算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
四、收益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
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 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
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三、托管协议调整方案要点
托管协议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协议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当事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 号 号兴业银行大厦
人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
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 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
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 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
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 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
的从其规定)。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
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 3、在符合以下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基
收益 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0.10%以上,方可进行收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
分配 益分配; 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 数的超额收益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
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于 0 元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超额收
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 益率计算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
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 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
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在分配方 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案公布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就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金的划付。 2、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
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
容。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四、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按照上述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调整方案要点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
内容,并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在招募说明书中补充超额收益率计算方式。
收益评价日本基金超额收益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其中,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是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
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
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是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
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
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五、《关于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
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关于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
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鹏华中证0-4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
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条款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持有人进行了走
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
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
见,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
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
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关于本基金修改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
同的方案议案。
附件三: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深圳证券账户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
整收益分配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的
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一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以上表决意见是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受托人(代理人)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账户/深圳证券账户下持有的
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如未填写,则视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账户
下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表决意见。
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
式打印。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
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
议案重新召开鹏华中证 0-4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深圳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权。
为有效。